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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下稱賑災基金會)丹娜絲颱風災害之各項賑助申請事宜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教務處
公告類別 校外活動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1
公告內容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下稱賑災基金會)丹娜絲颱風災害之各項賑助申請事宜

 

(一)「助學金」申請辦法: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解決就學困難,就讀大專院校、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由受災家庭子女就學之學校彙總申請者相關文件後(免備文)寄交該會申請。申請期限:第一(上)學期:每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第二(下)學期:每年2月10日至3月10日。

 

(二)「重大天然災害災民住宅重建重購賑助作業要點」:為協助國內重大天然災害致自有住宅毀損達不堪居住之災民重建或重購,由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或主辦機關備函提出申請。

 

相關業務法規、申請資格及表單等請參閱賑災基金會網站https://www.tf4d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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